1、第七課刑法與生活,課前引言,飢而欲食,寒而欲煖,勞而欲息,好利而惡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於爭奪,合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暴不教而誅,則刑繁而邪不勝;教而不誅,則姦民不懲荀子荀子認為人的生性就會追求自身慾望的滿足,如果順從人的本性毫無限制的追求慾望,必會導致爭奪,終至暴亂。又認為應同時重視教育與建立健全法制,才能戰勝邪惡。若將荀子的看法置於現今法治社會,人的本性未變,而刑法的功能是為了防止社會陷於爭奪、混亂嗎?要預防犯罪維持社會秩序,除了重視教育與建立健全法制之外,還需要其他條件的配合嗎?,翻開新聞報紙的社會版,常常會有竊盜、傷人、詐騙等相關報導,若發生重大刑事案件,就會引發為
2、什麼會有此類型的犯罪?、刑罰制裁是否太輕?等爭論。本課以犯罪的成因與社會意義作為開端,引導出刑法與刑罰的意義與目的何在的問題,並說明罪刑法定主義的內涵。最後,除了對於犯罪行為的追訴過程略作介紹外,被告與被害人的人權亦有提及。,一、為何會有犯罪?,(一)什麼是犯罪? 指國家的立法機關制定刑法,把人類社會中的某些行為,例如殺人、傷害或偷竊等規定為犯罪行為,並且對於這些犯罪行為給予一定的處罰,而這些被規定出來要接受刑罰的行為,就是犯罪。,動物世界的掠食行為,不會有犯罪的問題。,一、為何會有犯罪?,(二)犯罪的原因及其社會意義 1.犯罪的原因 (1)支配人類行為的因素是複雜的,因而犯罪的原因也具有複雜
3、性,從行為人本身的因素觀察,人格個性、心理與精神狀態、生長環境等因素,都可能影響。 (2)另外,從社會誘發犯罪的情形來看,經濟、政治、價值觀與文化等社會環境因素,也是產生犯罪的重要原因。,一、為何會有犯罪?,2.犯罪的社會意義(1)社會中的犯罪行為是無法避免的,也難以透過社會機制完全控制。對於生活在社會當中的每個人而言,如果有人犯罪,就代表有人的利益。(2)每一個犯罪行為除了在單一事件中製造特定個人或某一些人的痛苦之外,也會在社會裡產生示範作用。(3)個別犯罪所蘊含的社會意義會因犯罪事實與原因不同而有差異。,二、刑罰的極限與種類,(一)刑法的目的 國家設立刑法的目的,在於穩定社會秩序以保護人們
4、的生活利益。(二)刑罰的極限 1.刑罰只是社會防範犯罪的機制之一,亦希望使人的行為能夠不逾矩而不會侵害別人。2.追求人性尊嚴的法治國家,刑罰並不是預防犯罪的優先選擇,而是最後的手段。 3.若以治亂世,用重典完全只依賴刑罰的作用來解決犯罪問題,是一個錯誤的想法。要讓人類放棄侵害行為,還需要從其他社會政策著手。,二、刑罰的極限與種類,(三)刑罰的種類 1.主刑(刑法第33條):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 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二、
5、刑罰的極限與種類,(三)刑罰的種類 2.從刑:包括沒收、褫奪公權和追徵、追繳或抵償。,違禁品,二、刑罰的極限與種類,集思苑一對結婚多年的夫妻,因妻子終年臥病在床,丈夫平日就需負擔沈重的醫藥費用。某日丈夫工作的工廠倒閉,兩人的生活因而陷入困境,丈夫尋找工作也四處碰壁,最後連房租也無力給付;夫妻倆便開始露宿街頭,靠撿拾剩菜剩飯果腹,期間妻子不斷苦苦哀求丈夫殺死她,好讓她從痛苦中解脫。某天早上,丈夫走進警察局,經警察詢問後得知,前一晚他用繩子將妻子勒死了!你認為導致丈夫殺死妻子的原因是什麼?如果遭遇同樣境遇你會怎麼做?除了以刑法威嚇或處罰犯罪外,社會還可建立哪些制度避免這樣的情況產生?,三、刑罰的目
6、的,(一)應報理論與預防理論 1.應報理論: 應報的觀念就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意思, 法官依法判決犯罪人徒刑或死刑,其目的就是讓大 家從受刑人受報應中獲得心理上的平復。 2.預防理論 預防理論可分為一般預防理論與特別預防理論,前 者主張藉由刑罰的威嚇作用,使社會上的其他人不 敢犯罪;後者則主張藉由刑罰與相關的矯治措施, 使犯罪人本人不再犯罪。,三、刑罰的目的,3.綜合理論: 綜合理論主張刑罰具有多面性,應調和應報理論與 預防理論的刑罰目的 。,三、刑罰的目的,(二)刑期無刑1.應報理論著重於人類情緒上的滿足,但是長遠來 看,更重要的應該是如何減少將來的犯罪、如何可 以有更平安的生活。2.古時
7、智者刑期無刑的說法可以說是把刑罰的目 的表達得非常清楚,也就是說,刑罰的目的是希望 將來不會有人再去做犯罪的事情。,三、刑罰的目的,集思苑1.若你是法官,你會對什麼樣的犯罪行為判處死刑?或是不管如何都不會判處任何人死刑?理由為何?2.若你是立法者,你想要針對某些行為,例如劈腿,處以刑罰嗎?或是增加新類型的刑罰,例如,對酒醉駕車施以鞭刑?你的標準是什麼?,四、罪刑法定主義,(一)罪刑法定主義 1.罪刑法定主義的定義 法院必須依照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的行為作審判,判決行為人之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並且處以刑罰,這就是罪刑法定主義的意思。,四、罪刑法定主義,(一)罪刑法定主義 2.罪刑法定主義的由來 民主
8、觀念成形之前,專制者對於人民的刑罰不一定都以法律作為依據,因此人民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哪一天會因為得罪統治者而鋃鐺入獄。故約法三章,對於沒有事先經過法律約定為犯罪的行為,就不能被論斷為犯罪,也沒有刑罰可言,這是罪刑法定主義觀念的由來。,四、罪刑法定主義,3.罪刑法定主義的內涵 (1)刑法效力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刑法第1條所揭示的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2)明確性原則 什麼行為會構成犯罪,刑法必須規定明確 。,從舊從輕原則,四、罪刑法定主義,3.罪刑法定主義的內涵 (3)刑法上禁止類推適用 刑法上禁止類推適用,是為了防止人民遭遇難以預測的刑罰。(4)習慣法的禁止習慣法的內容既
9、不明確,且未經立法院的立法程序將之法條化,不符合罪刑法定主義的要求。,四、罪刑法定主義,(二)犯罪類型簡介 1.侵害個人法益的犯罪 犯罪行為只侵害到特定個人的利益,例如竊盜罪、 殺人罪,又可以分為侵害財產法益的犯罪以及侵害 非財產法益的犯罪。 2.侵害社會法益的犯罪 侵害社會上不確定範圍多數人的犯罪都是侵害社會 法益的犯罪,例如有人投棄毒物到空氣、土壤或水 流中,另外,例如放火、酒醉駕駛、製造或持有危 險物品、妨害公眾交通安全、偽造貨幣、偽造文 書、製造或販賣毒品、賭博等等,都是屬於侵害社 會法益的犯罪。,四、罪刑法定主義,3.侵害國家法益的犯罪 (1)犯罪類型特別涉及國家統治權機制之利益,就
10、是 侵害國家法益的犯罪,例如有人妨害公務機關拆 除違建或逮捕犯人。 (2)另外,例如內亂罪、外患罪、洩漏國防機密罪、 公務員收受賄賂罪、圖利罪、妨害投票罪、參與 犯罪結社罪、藏匿人犯罪、偽證罪或誣告罪等等 都是。,投棄毒物到河流中,可能使社會上不確定範圍的人受害。,ShutterStock ,四、罪刑法定主義,集思苑十六歲的阿南與二十歲的大尾在網路上販賣盜版光碟被警方查獲,學校得知後將阿南記大過處分。阿南心生不滿,利用夜晚潛入校園,將廁所清潔劑倒入供師生飲用的蓄水池內,再坐上大尾所騎的機車迅速離開,大尾在快車道飆車並闖紅燈,撞倒行人,大尾見狀逃逸。嗣後,大尾告訴阿南:你未滿十八歲,會被判很輕,
11、警方查到就說是你騎的機車,若不照辦,就把你在學校做的事供出來。上述故事中,有哪些行為是犯罪行為?又各侵害什麼類型的法益?,五、如何追訴、處罰犯罪?,(一)不告不理與審檢分立 1.不告不理原則 如果沒有人向法院起訴,表示請求追究某人的犯罪責任,那麼法院即使知道何時、何地有人可能犯罪,也不能主動進行調查和審判。2.審檢分立 把負責審判的法官和負責偵查起訴的檢察官分隔開來的制度,就是審檢分立原則。,五、如何追訴、處罰犯罪?,(二)犯罪的追訴 1.自訴與公訴 (1)自訴:被害人可以直接撰寫自訴狀向法院提出自 訴(自己起訴)。自訴須委任律師。 (2)公訴:由檢察官向法院提起公訴。,五、如何追訴、處罰犯罪
12、?,2.告訴乃論之罪與非告訴乃論之罪 (1)告訴乃論之罪 告訴乃論之罪必須經由犯罪被害人或其他告訴權人提出告訴,始得就該犯罪加以追訴、處罰,例如普通傷害罪、誹謗罪等。 (2)非告訴乃論之罪 犯罪之被害人或其他告訴權人雖得提出告訴,但縱使未經告訴,亦不妨礙該犯罪的追訴、處罰,例如殺人罪、普通竊盜罪等。,五、如何追訴、處罰犯罪?,(三)審判與判決執行 1.審判是高難度的事情 案件的審判是極複雜的,因為法官無法親眼看到當 事人雙方之間發生的事,所以法官審判刑事案件, 只能依據當事人、其他證人和各種物品或文書作為 證據來推論可能的真相是什麼。 2.法律的解釋與適用 (1)除了事實調查外,刑事案件審判還
13、有第二個層次 的工作,就是解釋法律與適用法律。 (2)假設一個癌症末期無治癒希望的病人,哀求插管 拔除,家屬將插管拔除,結束他的生命。對於這 樣中止醫療行為的例子,即使事實清楚,法官仍 無法輕易論斷病人家屬是否構成犯罪。,五、如何追訴、處罰犯罪?,3.三級三審審判制度 為了避免審判者輕忽或有盲點而造成偏差,所以刑事訴訟設計三級三審制度。法院基於審級的組織可以分為地方法院、高等法院以及最高法院。 4.判決的執行刑事判決確定之後,就由檢察官指揮執行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罰金等刑罰。,五、如何追訴、處罰犯罪?,蘇建和等三人案-纏訟十多年的公案 民國80年汐止的一宗命案,讓蘇建和等三人在缺乏直接證
14、據證明犯罪的情況下,被法院裁定為共犯而遭處以死刑。一直到民國88年法院裁定再審的這段期間,檢查總長提出三次非常上訴,都遭最高法院駁回。民國89年高等法院再審本案,92年1月高院判決三人無罪,當庭釋放。檢察官於同年3月提起上訴,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同年10月高等法院開庭。至今三人的命運仍未可知,但青春歲月已盡付牢獄中。(請參閱: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http:/www.jrf.org.tw/newjrf/index_new.asp),六、被告與被害人的人權保障,(一)被告人權對抗被害人人權?1.如何同時保障被告與被害人間的人權,即是一個值 得探討的爭論。2.例如,法院對刑事案件的被告
15、,在沒有充分證據之 下卻依然判決其有罪,將會引起人權捍衛者挺身主 張刑事訴訟應遵守罪疑唯輕原則。3.相對的,一旦被告沒有受到法院嚴厲的制裁,被害 人可能會心生不平,認為法律保護被告的人權,而 漠視被害人的人權。,六、被告與被害人的人權保障,(二)被害人的人權 1.制裁被告並非被害人的人權內涵 2.被害人人權與社會公益衝突 即使被害人沒有意願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檢察 官站在維護公益的立場,還是會進行偵查與提起公 訴。 3.避免被害人再次受到傷害 (1)對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而言,最直接的基本利益應 是不再受到傷害。例如,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 (2)刑事程序上的事項亦應避免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 害的舉
16、動。,六、被告與被害人的人權保障,4.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我國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訂定,對於因犯罪而受 重傷或死亡的被害人本人或家屬給予補償,以改善 其生活之困境及撫平心理上的傷痛。,六、被告與被害人的人權保障,(三)被告的人權 1.無罪推定與偵查不公開 (1)無罪推定 從被告的角度而言,雖然他必須接受法律的審 判,但尚未判決確定為有罪之前,都應該被假 設為無罪。 (2)偵查不公開 偵辦機關在偵辦過程中不應任意公開辦案內容, 否則經由媒體報導可能會造成媒體公審的現象, 並侵害犯罪嫌疑人及相關人的隱私、名譽或其他 權益。,六、被告與被害人的人權保障,2.偵查與審判過程的正當程序為了避免濫行搜索、扣
17、押或羈押而干擾被告的生活,偵查機關必須依法定程序搜索、扣押與羈押,不可任意為之。3.保持緘默與為自己辯護的權利 被告面對檢警機關的訊問時有權保持緘默,也有聘請律師來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六、被告與被害人的人權保障,4.三級三審制與冤獄賠償 (1)三級三審制是保障被告不受到冤屈的基本制度,被告若不服判決,可藉由上訴方式,獲得救濟機會。 (2)對於冤獄,國家制定冤獄賠償法,依據一定的標準賠償被告的損失。,六、被告與被害人的人權保障,5.停止執行 (1)被告不論是否被判決有罪,他的基本權利都必須被尊重。 (2)例如,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判刑確定的被告,如果是懷胎五月以上或生產未滿二月的婦女,檢察官必
18、須指揮停止執行;或是現在患有疾病,恐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者,也須停止執行。,違禁品,法令禁止私自製造、販賣、運輸、持有、所有或行使之物,例如爆炸物、槍枝、子彈、安非他命、海洛英等。, 從舊從輕原則,基於禁止溯及既往原則,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被告犯罪後到判決確定前,即使法律有變更,仍適用犯罪行為時的法律。但若行為後的法律有利於被告時,則適用最有利於被告的法律。例如,被告犯罪時法律規定應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後來法律修正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新法的規定較有利於被告,所以適用新法。,類推適用,係指某一情況法律並未規定,於是選擇最類似的法律條文作為適用的依據,以避免該情況成為法律上的漏洞。例如,民法對
19、於近親訂婚未作規定,則可類推適用民法第983條近親結婚無效的規定,認定近親訂婚婚約無效。,適用法律,將法律抽象的規定,應用於社會生活中所發生的具體事實,以明瞭法律責任的歸屬或法律行為的效力。,罪疑唯輕原則,法官本應注意對被告有利或不利的證據,如果證據顯示仍然有許多疑點,而不能完全證明被告是犯罪人的時候,法官應作出有利於被告的無罪認定。,搜索,刑事訴訟程序進行中,以發現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犯罪證據或其他可得沒收之物為目的,對被告或第三人之身體、物品、住宅或其他處所進行搜查之強制處分。,扣押,刑事訴訟程序進行中,為保全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對之由國家加以暫時占有之強制處分。,羈押,為防止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逃亡及為保全證據,或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無一定之住居所、有串供之虞、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將之拘禁於一定場所,限制其自由之強制處分。,褫奪公權,刑法第36條: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被害人,犯罪中直接遭受利益侵害的個人,例如詐欺罪中被騙走財物的人或是傷害罪中被傷害的人。,無罪推定原則,被告在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假設為無罪。應依證據認定犯罪事實,無證據不可認定犯罪事實(刑事訴訟法第154條)。,偵查不公開,除了係指偵辦機關不能公布案情外,尚包括搜索應保密、不使用公開法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