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6 年浦江县 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 公告 根据我县 教育事业发展和 中小学 实际需求, 2016 年 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 73 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 计划 学段 学科 招考人数 学历 专业 资格 证书 备注 初中 语文 2 本科以上 中国语言文学类 、人文教育 初中以上语文教师资格 证 或普通话二甲 证 书 ( 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 数学 2 本科以上 数学类 初中以上教师资格 证 英语 2 本科以上 英语 初中以上 英语 教师资格 证 社会 2 本科以上 哲学、 政治 学类、历史 学类、 地理 科学类、 地 理学、 人文教育 初中以上教师资格 证
2、 体育 2 本科以上 体育学类 规定期限取得教师资格证 音乐 1 本科以上 音乐 与舞蹈学类、戏剧、 艺术 教育 规定期限取得教师资格证 小学 语文 12 大专以上 中国语言文学类、人文教育、 小 学 教育 或初等教育(语文方向)、 语文教育、 小学以上语文教师资格 证 或普通话二甲 证 书 (规定期限取得教师资格证) 数学 12 大专以上 数学 类 、数学教育 、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数学方向) 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证 2 英语 3 大专以上 英语 、英语教育 、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英语 方向) 小学以上 英语 教师资格 证 科学 6 大专以上 科学教育、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学 、
3、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 、科学教育 、历史教育、地理教育 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证 信息技术 4 大专以上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电子商务类、教育技术学 、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教育 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证 美术 1 大专以上 美术学、绘画、艺术教育 、美术教育 、书法教育、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美术方向) 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证 全科 2 大专以上 专业不限 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证 音乐 5 大专以上 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艺术教育 、音乐教育 、舞蹈教育、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音乐方向) 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 证 体育 3 大专以上 体育学类 、体育学 、体育教育、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体育方向)
4、、武术、民族传统体育 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 证 特殊教育 2 大专以上 特殊教育 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3 格 证 中小学 心理 2 大专以上 心理学类 小学 以上教师资格证 学前 学 前教育 10 大专以上 学前教育 幼儿教师资格证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 不足招考名额 2 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核减后不开考学科的报名 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 岗位。 专业大类按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2008 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2012 版)进行审核。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初中教师 (符合下列条件
5、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 毕业(不含民本和独立学院) , 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求一致 , 持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 证 (其中报考初中语文教师的,持有普通话二甲以上证书也可报名)。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不含民本和独立学院),所学专 业与音乐 、体育学科要求一致的,可以报考音乐、体育教师。 3.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国内的,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外的,要求本科为国内公办全日制院校毕业且硕士学位经教育部认证), 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求一致,其中报考语文教师的,需持有普通话二甲以上证书。 4.全国“ 211 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求一致 , 其中报
6、考语文教师的 ,需 持有普通话二甲以上证书。 (二)小学教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以上学历( 本科 阶段 如为非全日制的, 大专 阶段 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 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求 一致 , 持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证 (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教师的,持有普通话二甲以上证书也可报名) 。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 具有 浦江 户籍(公告之日止)或生源地为浦江 , 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求一致 , 持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证 。 3.全日制 普通高校 大专以上学历 , 所学专业与音乐 、体育、特殊教育学科要求一致的 , 可以报考音乐、体育、特殊教育教师。 4.硕士及以上研
7、究生(国内的,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4 国外的,要求本科为国内公办全日制院校毕业且硕士学位经教育部认证), 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求一致,其中报考语文教师 的,需持有普通话二甲以上证书。 5.全国“ 211 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 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求一致 , 其中报考语文教师的 ,需持有 普通话二甲以上证书。 (三)学前教育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前教育 本科以上毕业 (大专阶段须为 全日制学前教育 专业毕业 ), 持有幼儿教师资格 证 。 2.具有浦江户籍(公告之日止)或生源地为浦江 , 全日制 普通高校大专以上 学前教育 师范 专业 毕业 , 持有幼儿教师资格 证 。
8、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 35 周岁 以下 (198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 3.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 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 2016 年应届毕业生不能 报名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 报名 。 四、招考 程序和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 2016 年 1月 26 日 -1 月 27 日 (上午 8 30 11 30;下午 1:30 4
9、30)。 报名地点: 浦江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浦江县环城西路 25 号) 。 报名 资料 : ( 1) 报名表 (浦江教育 网 “下载专区” 下载 );( 2)本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 3)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 的户口簿页面) 原件及复印件 ;( 4) 毕业 证书 (本科为非全日制的须同时提供大专 阶段 毕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 5) 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师范生证明 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6) 本人近期 一寸 正面 免冠照片 2 张 、 同版照片 电子 稿 (蓝底, 144 192 像素, 不大于20KB) 。 2016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无法
10、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 ,应提供 毕业生 就业推荐表、 学校证明(师范类、 专业、 学5 历 层次 )、普通话证书 。 报名方法:符合报考 条件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初审合格者需缴纳考务费 每科目 48元。 2.领取准考证 2016 年 4 月 14 日 -4 月 15 日 ,凭本人身份证到浦江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领取。 3.笔 试 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 笔 试时间: 2016 年 4 月 16 日 ,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网址: ) 。 笔试内容 : ( 1) 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
11、识和学科专业知识,采用省教育厅提供的试卷(考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上 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中的相应考试说明)。两者各按 40%和 60%合成笔试成绩;小学科学、信息技术学科专业知识 采 用中学专业知识试卷。 ( 2)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心理、 全科、 特殊教育 学科 仅 参加 本学段 教育 基础 知识科目的考试 (其中中小学心理教师参加小学 教育 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 ,按 100%计入笔试成绩 。 ( 3) 学前教育另行组织命题, 考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 报考人员未参加浦江考点组织的考试的,作缺考处理。 笔试成绩 满分为 100 分, 合格
12、分为 60 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体检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 1.2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 招聘计划 2 名及以下的,按 1: 1.5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笔试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报考 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6 用资格。 5.考察 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 1: 1
13、 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 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修订 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 。 6.公示、 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 考 计划 1: 1 的比例确定拟 聘用 人员,并予以网上公示 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 聘用 的,按规定办理 聘用 手续(户口为农业户口的, 聘用 之前须转为非农户口)。对反映有影响 聘用 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 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 聘用 ,待查清后再决 定是否 聘用 。 拟 聘用 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
14、生不能按时毕业 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 聘用 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 聘 资格。 五 、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 2007 32 号)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2.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2016 年应届毕业生应于 2016 年 7 月 30 日前取得招考条件所需的学历 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等证书 ,否则不予 聘用 ; 聘用 时若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于 2018 年 7 月 1 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 后在浦江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 5 年。 5.本次招考 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 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考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 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6.笔试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 聘用 人员等信息均在浦江教育网( )、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浦江县人才网( )发布,不7 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 由 浦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浦江县教育局 201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