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各论)主讲人:张明楷,第20章罪刑各论概述第一节研究对象与意义一、罪刑各论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意义二、分则与总则的关系第二节刑法分则的体系一、概念二、特点二分法或三分法的问题,第三节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一、罪状(一)概念与种类1.以描述内容为标准:基本/加重、减轻2.以描述方式为标准:(1)简单罪状(2)叙明罪状(3)引证罪状,(4)空白罪状: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二)罪状与构成要件的关系1.基本罪状与构成要件的关系2.加重.减轻罪状与构成要件的关系二、罪名(一)罪名的概念与功能(二)罪名的分类(三)罪名的确定,1.罪名数量的确定:171条规定了几个罪?2.罪名名称的确定:如何称呼360条的犯罪?三、法定刑(一)概念(二)种类:1.绝对确定的法定刑:优点与缺陷2.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3.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优点与缺陷,4.浮动法定刑(仅限于罚金刑):优点问题:174条第1款前段的法定刑,是“可以”还是“应当”并处或者单处.?(三)法定刑与宣告刑、处断刑、执行刑第四节刑法分则的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一、注意规定:156.287二、法律拟制:269、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