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受体学说及其临床意义一、受体的定义及特征,大多数药物必须先与细胞膜上或细胞内的某些特定分子结合,才能发挥效应,这些特定分子被称为受体(receptor),它是构成细胞的物质成份,有的位于细胞膜,有的位于胞浆和细胞核,大多数是某些蛋白质性质的大分子,具有严格的立体专一性,能识别和结合特异分子(配体)的位点,此位点即受体分子或受点。通过对受体的分离、提纯和鉴定,已经使人们确认了受体的存在/,受体的概念起源于20世纪初。Langley分别于1878年和1903年在研究阿托品和匹罗卡品对猫唾液腺,以及箭毒对骨骼肌的作用中发现,这些药物不是通过作用于神经、腺体或肌肉,而是通过作用于生物体内的某些“接受物质”(以后又有人称之为“作用点”)而起效的,并且认为药物必须先与之结合才能产生作用。,1910年又发现,肾上腺素对去交感神经的动物仍有作用,进一步证实了“接受物质”的存在。受体这一名称是1909年由Ehrlich首先提出,他以“受体”这个名词来表示生物原生质分子上的某些化学基团,并提出药物只有与“受体”结合才能发生作用。,同时还指出,受体具有识别特异性药物(或配体,ligand)的能力,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