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检范围,入境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是指以任何贸易方式和无偿提供、捐赠等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含废物)。根据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的物理特性及生产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报检范围,(1)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一、报检范围,(2)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一、报检范围,(3)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一、报检范围,(4)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二、对进口废物的管理,(一)入境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分类管理。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内的固体废物,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审查许可。进口列入自动许可类可用作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