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发 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 银铅矿 采矿权 (占用 国家矿产地) 出让 收益 评估报告 (公示 稿 ) 陕旺评报字 2018124 号 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 八 月 六 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北路 74号中安大厦 418室 邮政编码: 710054 电话: 029-87851146 传 真: 029-87860329 网址: http:/ E-mail/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铅矿 采矿权 (占用 国家矿产地)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河南发 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 银铅矿采矿权 (占用 国家矿产地) 出让
2、收益 评估报告 摘 要 陕旺评报字 2018124 号 评估机构: 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 河南省国土 资源厅 。 评估对象: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 县蒿坪沟银铅矿采矿权 (占用 国家矿产地) 。 评估目的: 为委托方确定该采矿权 占用 国家矿产地资源储量 出让收益提供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 评估日期: 本评估报告起止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5 日至 2018 年 8 月 3 日 ; 本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2018 年 8 月 6 日。 评估方法: 收入权益法 评估 参数: 依据 河南 发恩德 矿业 有限公司洛宁县 蒿坪沟
3、银铅矿资源储量( 整合 ) 核实 报告 ( 2013 年 11 月 ) ,储量 估算基准日( 2013 年 8 月 22 日) 矿区 保有资源储量 98.40万吨。 储量估算基准日 至 评估基准日矿山动用资源储量 8.95 万吨 ( 其中 铅金属量35936.93 吨、锌 金属量 6467.95 吨、 金金属量 1310.12 千克、银 金属量 161.52 吨,平均品位 铅 4.02%、锌 0.72%、金 1.46g/t、 银 180.57g/t) ,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 59.19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铅矿 采矿权 (占用 国家矿产地)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
4、估有限公司 2 万吨 ( 铅金属量 24025.13 吨、 锌 金属 量 3949.29 吨、 金金属量 876.70 千克、 银金属量 110.14 吨 ,平均品位为铅 4.06%、 锌 0.67%、 金 1.48g/t、 银 186.08g/t) 。 依据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铅矿地下开采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代开发利用方案) ( 2014 年 1 月 ) , 调整 后 的 设计 损失量为 7.20 万吨 ( 其中的 铅 金属量 2602.61 吨 、 锌 金属量 729.88 吨 、 金金属量 56.31 千克 、银金属量为 10.14 吨 ) ;采矿 回采率 88%;
5、评估利用 可采 储量 45.75 万吨 ( 铅 金属量 18851.82 吨 、锌金属量3425.94 吨 、金金属量 721.94 千克 、银金属量 88.00 吨 , 平均 品位为铅 4.12%、锌0.75%、 金 1.58g/t、 银 192.35g/t) ; 矿石 贫化率 15%; 生产 能力 5 万 吨 /年 ; 评估计算年限 10.76 年。 生产中 选矿 回收率 铅 91.91%、锌 61.28%、 金 85.92%、银 88.56%;产品方案 为 铅精矿 (含 Pb42.42%、 含 Au8.91g/t、 含 Ag1143.55g/t) 、 锌精矿 (含Zn53.63%) ,
6、销售单价 铅 精矿 不含税 5200.24 元 /吨 (其中 精矿中 金 221.17 元 /克 、银 2832.53 元 /千克 ) 、 锌 精矿 7737.98 元 /吨 。 折现率 8%; 有色 金属 精矿 采矿权益系数 3.2%, 贵金属 精矿采矿权权益 系数 6.8%。 以往 价款 (出让 收益) 处置情况 有关内容: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铅矿采矿权 由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蒿坪沟铅矿 采矿权、 洛宁华泰矿业有限公司的河南省洛宁县 蒿坪沟银矿详查 探矿权、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蒿坪沟西庙银矿 采矿权 整合而成 。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蒿坪沟铅矿的前身为洛宁县下峪
7、乡蒿坪沟铅矿, 2005年 3 月由安阳市诚信矿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采矿权价值评估,评估报告编号:诚信矿权评字 2005第 034 号 。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2005 年 3 月 28 日出具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核收证明:采矿权评备 2005第 034 号。评估用可采 资源储量为矿石量4.32 万吨 , 评估结果为人民币 50.27 万元 。 2005 年 8 月 22 日,洛宁县下峪乡蒿坪沟铅矿缴纳采矿权价款 48.27 万元(另 2 万 元抵扣评估费) 。 2005 年 5 月 8 日 , 洛宁华泰矿业有限公司在办理河南省洛宁县蒿坪沟银矿详查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铅矿 采矿权
8、 (占用 国家矿产地)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探矿权时, 按面积缴纳了探矿权价款 14.82 万元。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 限公司蒿坪沟西庙银矿的前身为河南华威矿业有限公司蒿坪沟西庙银矿 , 2010 年 12 月由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进行采矿权评估,评估报告编号:豫金矿权评采字 20109 号。 2010 年 12 月 14 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出具了豫国土资矿评备字 2010第 72 号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 。 评估用可采资源储量为矿石量 13.68 万吨,银金属量 17.67 吨 、 铅金属量 5188.62 吨 、 锌金属量 1519.84吨 、 伴生
9、金金属量 98.37 千克 , 评估结果为人民币 348.02 万元 。 河南华威矿业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8 日缴纳了采矿权价款 348.02 万元 。 2014 年 4 月 30 日 , 北京中瑞金友矿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铅矿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 ,评估 报告 编号:中 瑞金友评报字201458 号。 2015 年 1 月 29 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出具了豫国土资矿评备字 2015第 1 号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 。 设计可采 储量铅 金属量 21812.71 吨 、锌金属量4166.94 吨、金 金 属量 799.53 千克 、银金属量
10、97.14 吨。 需缴纳 价款 的可采储量为44.61万吨,价值 1320.09万元 ,扣除洛宁华泰矿业有限公司缴纳的探矿权价款 14.82万元,应 缴纳价款 为 1305.27 万元。 2016 年 1 月 , 河南 发 恩德矿业有限 公司缴纳价款 1305.27 万元 。 综上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 矿区内 共缴纳价款 1718.38 万元 。 本次评估需处置出让收益有关内容: 根据“ 2016 年 核查报告 ” , 以 2016 年 12月 底为储量估算基准日, 矿区 占用国家矿产地 资源储量 (111b)采 +( 333) +( 334)?矿石 量 353.62 万吨 (其中 含
11、铅 金属量 216956.60 吨、金 金属量 7553.80 千克、 银金属量 465.83 吨 ,平均品位为 铅 6.14%、 金 2.14g/t、 银 131.73g/t) ,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对上述资源储量 予以评审备案。 根据 价款 确认 文件, 矿区 已处置价款的资源量为 矿石 量 106.21 万吨 ( 其中的 铅金属量 44403.79 吨、 锌 金属量 8676.09 吨、 金金属 量 1443.21 千克、银金属 量 175.56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铅矿 采矿权 (占用 国家矿产地)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吨 ) 。矿区 内
12、 未 处置 出让 收益( 价款 ) 的矿石 量 247.41 万吨 ( 其中含 铅 金属 量 172552.81吨 、金金属 量 6110.59 千克 、银金属 量 290.29 吨 ) 。 本次 需要评估的出让收益 为 未处置 出让 收益( 价款 ) 的 这部分资源储量 。 依据河南省国土 资源厅及出让收益的有关规定,河南 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 洛宁县 蒿坪沟银铅矿采矿权 (占用 国家 矿产地)出让 收益为 5098.42 万元 。 按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算结果: 根据河南 矿业 权 出让收益 基准价,铅 锌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为 210 元 /吨 金属 (本次为 铅 193.50 元 、锌为
13、185.64 元 );金 品位小 于 3g/t 时 , 金 出让收益 市场 基准价为 7 元 /克 金属 (本次为 8.48 元) ,银 品位 大于等于 80g/t 时 ,银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为 0.16 元 /g 金属 (本次为 0.11元) 。评估 利用 铅金属 可采储量为 18851.82 吨 , 锌 金属可采储量 3425.94 吨 , 金 金属可采储量 721.94千克 , 银 金属可采储量 88.00吨 , 则按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算该采矿权 评估价值 应 为 2381.19 万元。 评估结果: 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
14、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评定估算,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铅 矿采矿权 评估价值为 大写 人民币 贰仟零贰拾叁万柒仟肆佰元整(¥ 2023.74 万元) 。 根据矿 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 的相关要求 ,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 铅矿采矿权 (占用 国家矿产地) 出让 收益为 大写 人民币 伍仟零玖拾捌万肆仟贰佰 元整( ¥ 5098.42 万元 ) 。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本评估报告需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公示无异议予以公开后使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报告公开之日起一年。超过有效期,需要重新进行评估。如果使用本评估结论的时间超过有效期,本公
15、司对因应用此评估结论而对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铅矿 采矿权 (占用 国家矿产地)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铅矿采矿权 (占 用 国家矿产地) 出 让收益评估报告,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全文。 特殊事项的陈述与披露 : ( 1) 根据 2016 年 12 月 5 日编制的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铅矿占用国家矿产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 国家矿产地 不涉及 锌金属 的资源量,因此本次未 估算 涉及锌矿的 出让收益。
16、如果仅以处置 占用 国家矿产地 的出让收益,则以往价款处置涉及锌 的款项理论上应该在本次评估结论中予以扣除 。 ( 2) “ 2016 年 核实报告 ” 中 估算了 ( 333) 和 ( 334) ? 低品位资源储量 17.96万吨(其中含铅 金属 量 588.06 吨、金 金属 量 203.72 千克、 银金属量 5.39 吨) , 因没有配套编制的矿山 设计 利用 方案 ,本次 暂不纳入 评估 计算 。 ( 3)“ 2016 年 核实报告 ” 估算 的 ( 334)?资源 量较多,占 全矿区总 资源量的57%,且 无与之对应的开发利用方案 , 本次评估以 “2013 年 核实报告 ” 及其
17、配套的 可行性 研究报告 为 基础计算得出各矿种金属 可采量 单价 , 进而按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中的 估 算 方法计算 矿区 占用国家矿产地 资源 储量的 出让收益 。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铅矿 采矿权 (占用 国家矿产地)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法定代表人(签名) : 项目负责人(签名) : 矿业权评估师(签名 ): 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 八 月 六 日 河南发 恩德 矿业 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铅矿采 矿权 (占 用国家矿产地) 出让 收益 评估报告 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目 录 1 评估机
18、构 .1 2 评估委托方概况 .1 3 矿业权人概况 .2 4 评估目的 .2 5 评估对象及范围 .2 5.1 评估对象 . 2 5.2 评估范围 . 2 5.3 矿业权评估史 . 3 6 评估基准日 .6 7 评估依据 .6 7.1 经济行为及产权依据 . 6 7.2 主要法律法规 . 6 7.3 评估准则和技术规范 . 7 7.4 引用的专业报告及取价依据 . 7 8 评估原则 .8 9 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8 9.1 矿区位置和交通、自然地理 . 8 9.2 以往地质勘查工作概况 . 10 9.3 矿区地质 . 14 9.4 重叠区 矿体(层)地质特征 . 17 9.5 开采技术
19、条件 . 22 9.6 矿区开发现状 . 23 10 评估实施过程 . 23 11 评估方法 . 24 11.1 采矿权价值评估 . 24 11.2 占用国家矿产地出让收益评估 . 25 12 评估参数确定 . 26 12.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参数选取的依据 . 26 12.2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的确定 . 28 12.3 生产规模 . 32 12.4 评估计算年限 . 32 河南发 恩德 矿业 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铅矿采 矿权 (占 用国家矿产地) 出让 收益 评估报告 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12.5 销售收入 . 32 12.6 折现率 . 35 12.7 采矿权权益系数
20、. 35 13 评估假设 . 36 14 评估结果 . 36 15 特别事项说明 . 39 16 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 40 16.1 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 . 40 16.2 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 40 16.3 评估结果有效的其他条件 . 40 16.4 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 40 17 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 . 41 18 矿业权评估报告日 . 41 附表目录 . 42 附件目录 . 55 附图目录 . 56 河南发 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铅矿采矿权 (占用 国家矿产地) 出让 收益 评估报告 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河南发 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
21、沟 银铅矿采矿权 (占用 国家矿产地) 出让 收益 评估 报告 陕旺评报字 2018124 号 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 河南省国土 资源厅 委托 ,根据国家有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按照公认的矿业权评估方法,对“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蒿坪沟银铅矿采矿权 (占 用国家 矿产地) ”出让收益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 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该采矿权在 2018 年 5 月 31 日 所表现的出让 收益 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该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 评估机构 名 称: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北路 74 号中安大厦 418 室 法定代表人 : 叶文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667995421Q 采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 2008 004 号 2 评估委托方概况 评估委托方: 河南省国土 资源厅 地 址:郑州市金水 东路 1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