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特殊管理药品的范畴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特殊管理药品的范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用药品、放射性药品属于特殊管理药品的范畴。,麻醉药品,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生理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我院使用的麻醉药品主要是吗啡、芬太尼、哌替啶、羟考酮、舒芬太尼、布桂嗪等。,精神药品,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序,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我院主要使用的是第二类精神药品如、地西泮、艾司唑仑、劳拉西泮、苯巴比妥、等。,医疗用毒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包括原药材和饮片)主要有砒石、砒霜、水银、生马前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花、白降丹、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