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海市 江滨中路临海大桥至灵江二桥 部分混凝土防洪堤内侧 52间店面 出租 招 租 文 件 招租方:临海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出租方:临海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二一三年 九 月 三 十 日 目 录 临海市茶文化产业一条街项目招租公告 . 1 租 赁 须 知 . 3 暗 价 竞 标 规 则 . 6 承 租 承 诺 书 . 9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 10 投 标 报 价 函 . 13 授权委托书 . 14 临海市产权交易所受让报名表 . 15 装修设计图纸 16 装修预算 17 1 临海市 茶文化产业一条街 项目招租公告 临产租 2013第 16 号 临海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委托,向社会
2、对下列房产公开招租,出租项目属临海市茶文化产业一条街,房屋面积和用途以承租人实地考察符合投标要求为准,房屋详情参见下表: 表一: 序号 房屋地址 房屋用途 租金 起始价 (元 /年) 租期(年) 投标 保证金(元) /间 合同 保证金(元) /间 面积 (m2) 1 临海市江滨中路临海大桥至灵江二桥部分混凝土防洪堤内侧店铺共 52 间分间出租 商铺 5000 3 2000 2000 约 20/ (每间) 备注 1、此房屋经营用途有特别要求:只能经营茶叶、茶具、茶室 。 2、报名间数没有限制,上限为 52 间。 3、面积以实际为准。 4、合同保证金由中竞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入,不再另外收取。 5、本
3、标的不设保留价。 此房产投标人要求为从事茶文化产业及其延 伸产业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 凡符合条件的竞价者,企业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其他组织持组织代码证,个体工商户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来报名的须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 身份证),自然人携带身份证,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才准予报名。 投标保证金缴纳户名:临海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201000105503123;中国农业银行2 临海市支行,账号: 930101040003353。 投标保
4、证金缴款人姓名须与报名人姓名相一致。 报名地点: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 B 楼一楼产权交易窗口(临海市凯歌路 6 号)。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至 2013 年 10 月 18 日下午 4 时(含 4 点整时)止。 展示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 竞价时间: 2013 年 10 月 22 日下午 3 点正。 竞价地点: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 B 楼二楼三号开标室。 招租具体事项可登录临海市招投标中心网站 ( http:/)下载相关资料,或来报名处咨询。 联系人: 方女士 蒋先生 联系电话: 85280258 85280268 临海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 三十 日 3 租 赁 须 知 本次出租
5、 项目 为 临海市茶文化产业一条街,坐落在 临海市江滨中路临海大桥至灵江二桥部分混凝土防洪堤内侧店铺共 52 间, 为临海市城市防洪工程 管理处全权 管理 支配的房产,无原承租人。 一、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 临海市茶文化产业一条街 项目; ( 2) 轻型结构 混凝土 防洪堤内侧 地址、间数:本次公开招租 的 为 临海市江滨中路临海大桥至灵江二桥部分混凝土防洪堤内侧店铺共 52 间,分间出租 (具体位置 及商铺店排序 见 实地标示 ) ; ( 3)单间店面面积约为 20m2,长度约为 5 米,宽度约为 4 米,高度约为 4 米(具体面积以现状实际面积为准); ( 4) 轻型结构防洪 堤
6、内侧 经营用途: 只能经营茶叶、茶具、茶室 ; ( 5) 轻型结构防洪堤内侧 租期: 3 年(具体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6)租金起始价:每间 5000 元 /年(不设保留价); ( 7)投标保证金:每间 2000 元,根据投标间数缴纳投标保证金 (缴纳投标间数不得超过报名时的申请间数)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户名:临海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105503123;投标保证金缴款人姓名须与报名人姓名相一致 ; ( 8)合同履约保证金:每间 2000 元(租期届满后无异议的无息退还) 。 二、意 向承租人须知: 1、认真阅读房屋租赁合同
7、,报名人对合同条款有修改意见的,在投标前以书面方式提交本所,由本所商请业主,如业主不同意修改而报名人不接受的,不予投标,一经投标,表示接受该合同条款; 4 2、意向承租人应事先做好实地房屋面积、结构、用途等考察,充分 考虑使用性能和价格问题,竞投后不得以对实际情况不了解为由撤销投标 结果; 3、认 真阅读暗价 竞标规则,投标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不予退还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3 天 结束后退还,如有投诉的暂停退回; 5、未 经业主同意,承租人不得在 租赁房产内改变合同签订时从事的商业活动 。 禁止 开饭店、酒吧、棋牌室、小美容店、洗车房、易爆危险、国家法律不允许
8、 及与 茶 产业无关的行业 。 如违约或开展此类经营的将以合同违约终止租赁,合同保证金 和租金 不予退还; 6、房屋按现状情况出租,房屋水、电、排污设施由业主负责接到店铺外,承租期间的维修责任 、堤顶渗漏修补 由承租户负责 ,绝不能影响堤顶的主体结构 ; 7、出租期间的租费、水电费、有线电视、电话、宽带、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交纳; 8、承租户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行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立即清退出承租房屋,已缴 付的房租不予退还; 9、房租按年结算,首次在签订合同时交纳 两 年租金, 第三 年份在租金到期的前一个月交纳。合同和租金直接由出租方与 承租 人自行签订收取; 10、租赁时
9、间以合同中具体约定的时间为起讫日; 11、租赁营业税、土地使用税、租金税金由业主方承担; 12、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法,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 13、如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拆迁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业主方保留收回租赁房产的权力,房租按实际使用月数结算,其他费用不予考虑。 14、店铺门面装修式样须按业主设计图纸式样装 修, 统一风格 、统一5 色调,由承租户自行装修, 费用由租户自负(设计图纸及预算附后) ,另外业主在签订合同时收取 承租户 装修保证金 每 户 1000 元,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 。 15、房屋 3 年租期到期后,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但需参加公开
10、招标。 临海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 九 月 三十 日 6 暗 价 竞 标 规 则 临海市产权交易所受临海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委托,对 临海市江滨中路临海大桥至灵江二桥部分混凝土防洪堤内侧店铺 进行公开招租,依据临海市公共资源(资产)交易实施规定(试行),特制定本次暗价竞标规则: 一 、 意向承租方进入转让会场,即表示同意出租方提出的相关受让条件,对租赁须知、暗标竞标规则、承租承诺书、房屋租赁合同不持异议。 二、意向承租方若委托代理人投标的,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和本人身份证。 三、本次投标地点、时间: 投标地点:临海市行政审批中心 B 楼二楼三 号开标室。 投标时间: 2013 年
11、 10 月 22 日 下 午 3 点 。 四、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事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交付投标保证金 (根据投标间数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间数不得超过报名时的申请间数)。 六、暗价竞标办法: ( 1)投标时报价达到或者超过租金起始价为 有效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 2)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获得 52 间店面从东边 第一间开始自 西 向 东 的承租权,承租的间数按中标价格根据投标文件中填写的间数自 西 向 东 连续进行续间,不能跳间续标。 ( 3)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人,自第一中标人选取的店铺之西开始自东向西连续进行续间,续标的间数根据投标文件中填写的间
12、数,不能跳间续标。 7 ( 4)之后按此方式继续开标。 ( 5)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报价,则由几个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抽签决定中标排列顺序。 ( 6)如各投标人对暗价竞标规则有疑问的, 可致电 85280756 咨询,联系人: 方女士 。 七、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转让标的相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轻型结构防洪堤内侧为 临海市江滨中路临海大桥至灵江二桥部分混凝土防洪堤内侧店铺 52 间( 具体位置及商铺 排序见实地标示 );单间店面面积约为 20m2,长度约为 5 米,宽度约为 4 米,高度约为 4 米(具体面积以现状实际面积为准)。房屋用途为店铺, 经营茶叶、茶具、茶室 。 2、所有意
13、向承租方上交投标报价,报价单必须填写人民币大小写、投标人姓名等。 以报价截止前最后一次报价为准。若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主持人 宣读所有投标人报价。 4、根据暗价竞标办法确定中标人,确认承租间数。投标结束后,中标人凭承租确认通知书与业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中标结果在网站上公示三天。 八、下列行为投标无效: 1、报价未填写姓名、价格、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2、未在规定时间报价的; 3、报价单填写格式错误或涂改未盖章、签字确认的; 4、互相串通压价的。 九、本次招租涉及的有关事项: 1、租赁营业税、土地使用税、租金发票税金均由出租人承担; 8 2、投标成交后,租期为 3 年的中标人应
14、按中标年租金总额的 5%向临海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竞价交易佣金 ; 3、中标人应在收到承租确认通知书后 五 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业主交纳前两 年租金。合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进行单方面变更条款,如出现该种情况按违约处理; 4、投标完成之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由本所转入出租方账户; 5、中标人在签收承租确认通知书后,应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之前付清上述所有款项,逾期超过 的 ,招租无效,本所取消本次交易,如意向人反悔拒签承租确认通知书或退交、拒交所有款项的,导致招租无效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对本次招租标的物再次招租所需的费用由违约的意向人承 担,再行招租时标的物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则差额部分由原意向人承担; 6、 未中标人保证金在公示三天后退还,如有投诉的暂停退回 。 十、本规则有关条款如与承租确认通知书不一致的,按承租确认通知书条款执行。 十一、意向承租方务必认真阅读所有投标资料及本暗价竞标规则。 十二、 本暗价竞标规则的解释权归临海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临海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 九 月 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