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共秩序管理服务,案例1:,北京市海淀区玉海园小区业主张锐在小区小南门处被人捅死,保安张永强在目击有人打斗的情况下,因为害怕而溜走,且没有人向警方报案。据张锐的父亲张文国说,事发当晚,附近的客户找张锐去维修电脑。再次见到张锐时,他已经倒在血泊中,“好多好多的血,气都不出了。”张文国自己拨打了110和120,但儿子终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附近住户刘东(化名)证明,他当时路过,看到有人打架,还对一旁的保安说,“你怎么不去管。”但保安没应声。事发第二天,当地居委会一位大妈闲聊中向保安张永强问起此事,小张说他当时确实看到了,可是因为害怕就没管。大妈在后来的庭审中,也出庭就此作证。此后不久,张永强辞去了保安工作,下落不明。,案件争论焦点,小区刑案由谁担责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谁该为张锐之死负责,死者家属的观点,物业服务企业的观点,物业服务企业的观点,该为张锐之死承担法律责任的是杀害他的凶手,而不是物业公司。在法律上张锐死亡的原因是凶手的犯罪行为。歹徒能够进入小区并不表明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保安不具备分辨好人与坏人的能力。而且,张锐遇害是一个突发的刑事案件,作为保安也不具备制止突发刑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