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责任制度 第一条 总 则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我校全体师生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教工和已成年的学生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全校师生应认真遵循消防法,以法治校,加强消防,确保一方平安。为了有效地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学校师生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维护校园安定,保障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园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的责任管理部门学校保卫部门是学校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具有以下工作职能:一、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汇报学校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结合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学校工作的实际,提出师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的方案。不定期编发宣传橱窗,向师生宣传消防知识,宣讲不同时期社会火灾的重大案例,以活的典型事例对师生进行消防教育,警醒师生提高消防意识,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于泰山”的重大意义。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二、组织消防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校校园及教工聚居地进行全面或局部的防火检查,主要检查不同时期贯彻执行消防法的情况;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