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营商环境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9县域营商环境评价(征求意见稿)编 制 说 明一、研制背景和目的意义2017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改革与优化,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多次强调要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进营商环境国际化、便利化、法治化。与此同时,国务院明确给出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的时间表,各地也从自身实际出发,开展了一系列营商环境改革实践,例如,上海把营商环境当作重要软实力、核心竞争力,提出营造更加良好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上述战略定位以及改革实践从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法治化等方面对营商环境的内涵进行了进一步延伸与扩展。当前,开展县域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成为政务改革和市场改革的落脚点,因此县域营商环境标准化的需求十分迫切,且当前尚无县域营商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化研究,基于此,通过开展县域营商环境评价,为各地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提供评价标准,有助于督促县级行政部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更好地招商引资,有力地推动本地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