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坏帐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为提高公司资产质量,确保股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运作,特制定如下关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坏帐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1、关于计提坏帐准备 1.1坏帐损失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 1.2公司应当每年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对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按其期末余额5%的比例计提坏帐准备。坏帐准备计提方法一经董事会通过,公司不能任意更改,若有变更,需经董事会批准。 1.3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还债务的,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据和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提取坏帐准备: 1.3.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