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绿色矿业、安全发展”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效程度,强化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与管理,确保生产组织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矿山单位、控股公司、参股公司。2 引用文件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3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2.4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落实现场带班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指导的实施意见 云铜【2010】299号2.5 云达发2010第172号 关于下发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的通知2.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暂行规定3 术语与定义领导带班值班:各级领导依据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