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度第一节 公司安全生产职责第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职责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造行业、地方政府的各项安全规定及指令。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等,并负责组织实施。3、督促所属部门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明确安全工作职责。4、组织开展全局性的安全活动。5、组织开展“三类“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6、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7、组织工伤死亡、群伤等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8、组织重大及以上泄漏、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9、组织对公司、直管各生产车间及其安全第一责任人年度安全业绩考核,并实施奖惩。10、负责公司直管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11、负责生产性事故的统计、报告。第二条 各车间安全生产职责1、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的责任。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化工行业、地方政府、公司的各项安全规定和制度。3、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本车间实际制定安全规定或实施细则。4、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