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安全评比制度1. 总则1.1. 制定目的为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排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规章。1.2. 适用范围制造部各课别单位之安全评比,悉依本规章实施。1.3. 权责单位1) 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 评比规定2.1. 参评单位制造部所属各课别单位(大公司可以各分厂为单位,小公司可以各班组为单位)分别作为独立部门参与评比。2.2. 工安评核小组由工业安全课(或安全委员会)策划评比工作,由生产副总担任评核小组组长,工安课、总经理室、制造部及制造部各课抽调专人组成工业安全评核小组。2.3. 工安评比周期1) 每一季度评比一次。2) 每年工作一次年度总评。2.4. 工安评比内容以100分为满分。1) 各单位工安教育训练情况,占总分之10%即10分。2) 各单位工安事故状况,占总分之50%即50分。3) 各单位工安日常检查状况,占总分之40%即40分。2.5. 工安评比细则2.5.1. 工安教育训练情况由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