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前沿1.简述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 (1)法律主义(成文法主义)。罪刑法定主义所要求的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量刑。 (2)禁止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是指只能适用行为时的法律,而不得适用行为后的法律(溯及既往)。 (3)禁止类推解释。 (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5)明确性。明确性表示规定犯罪的法律条文必须清楚明确,使人确切了解违法行为的内容,准确地确定犯罪行为与非犯罪行为的范围,以保障该规范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会成为该规定运用的对象。 (6)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是指刑法只能将具有处罚根据或者说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7)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概括起来:“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试述目前职务犯罪证据应用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1)我国职务犯罪的证据在立法方面还有重大的缺陷 (2)与案件质量有关的最基本的问题是如何从以口供为本、以言辞为本,转向以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