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一九九九年颁布的麻黄素管理办法规定了麻黄素及其衍生物的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将参照麻醉药品管理方法管理麻黄素类制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从2005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精神,11月14日卫生部(2005)436、438号文件下发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从发布之日开始施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