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亨颐学院“慎独考场”考试 规程 (试行) 经亨颐学院推行经亨颐先生的 “ 人格教育 ” 思想,提倡尊重学生人格,让学生自治、自律、自动、自由。 自学院成立以来,学生自发形成“倡导 诚信自律、拒绝考试作弊 ”的思想,设立“无人监考”试场,并将“无人监考”试场命名为“慎独考场”。为规范“慎独考场”的各项操作程序,特制定本规程。 1. 经亨颐学院在每学期的期末考试期间,设立“慎独考场”,悬挂特定标志,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慎独考场”集中 安排 , 在考场 附近设立经亨颐学院考务办公室。 2. 经亨颐学院考务人员 由 任课教师、学院领导、班 主任、 辅导员、 教务科工作人员、学生考试监督员 等人员
2、组成。 学院教务科根据每场考试的课程门数作好分组安排。 3. 每试场考务人员需提前 30 分钟到 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等相关材料;提前20 分钟到 达考场,检查考场清理情况,做到书桌上、抽屉里和考场地面皆无 按考试规则不得带入考场的物品 ; 将学院教务科提供的学生座位贴,以最宽距离原则随机编排考生座位 ;设立物件存放区 ,供学生存放书籍资料与已关闭的通讯设备。 4. 考生应在考试前 10 分钟到达考场,关闭通讯工具并 将 所有 与考试有关 的材料 自行放到考务人员指定 的“ 物件存放区 ” 。 考生须在 慎独考场情况登记表上按座位情况签到,并将 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桌子的右上角以备巡考人员检查。开
3、考 30 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 , 开考 30 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5. 开考前考务人员应认真宣读 慎独考场 考生须知 ;发放试卷后,提醒学生检查试卷印刷问题,指导考生在试卷及答题册(纸)上填写好自己的学院、班级、姓名、承诺人等信息,并逐一检查是否填写正确及考生是否按指定位置就坐。 6. 考试铃声响起,学生开始答题,若无异常情况,考务人员退场;若 有异常情况 , 考务人员应守候在考场,并及时 联系学院教务科 进行处理。 7. 考试过程中,考场门应打开,随时接受考务人员、流动巡考人员的 巡视 。考务人员应 留 守在考务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理突发 情况 。 8.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 无故擅自 离开
4、试场 , 一旦无故擅自 离开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开考 30 分 钟后,若考生答完试卷,可将试卷翻扣在桌 上, 迅速 离开试场 ,不得影响其他考生答题 。 因故(如 遇 突发 身体不适 ) 不能完成考试 的考生 ,可将试卷翻扣在桌子上,自行到考务办公室说明原因 ,获准后方可 中止考试。 考生 离开试场,试卷、答题册(纸)、草稿纸等不得带出考场。 9. 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对试题有疑问,可等待巡考老师到后询问。 10. 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考务人员应返回考场,做好收取试卷的准备工作 。 11. 考试结束后,班长、学习委员协助考务人员收取并清点试卷,确认无误后 一起 填写 慎独 考场情况登记表 。 12. 考务人员 应 及时将清点无误的试卷、 慎独 考场情况登记表等材料,交到学院考务办公室。 13. “慎独考场”将作为申报文明班级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凡考试作弊者,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4. 学院办公室受理进行考试违纪、作弊的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为:28861076、 28865262。举报者需以实名,真实、客观地 反 映问题。 15. 本规程从即日起实施,经亨颐学院 教务 办公室负责解释。 经亨颐学院 二一二 年 十二 月 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