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镇人居环境整治资金补贴方案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结合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美丽乡村裸房整治示范要求的通知(闽宜居指办20177号)的文件精神,拟对洛阳镇局部村庄裸房进行整治,原则上采用统一规划、统一外观,群众自筹资金、自行装修,区财政奖励、镇财政补贴的模式进行整治。我镇将根据省、市、区下达的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全面推进整治工作。为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经会议研究,现出台人居环境整治资金补贴方案。方案如下:一、贷款方式:经与洛阳信用联社协调,信用社同意以4.75%的年利率为裸房整治对象提供5万、10万元两种信用贷款,其中为300平方米以内的整治对象提供5万元信用额度,300平方米以上的提供10万元信用额度。二、补贴标准(一)墙体装修补贴1.一般对象按2年利息补贴,即300平以内每宗4750元、300平以上每宗9500元。2.经核实认定为困难户(包括低保户、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因病失去劳动力的、无稳定收入者等)的对象,按4年利息补贴,即300平以内每宗9500元、300平以上每宗19000元。自筹资金装修的可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