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159号)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和目标市财政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完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