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结题实施细则 课题结题是课题研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为了提升课题研究质量,推出精品力作,不断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对课题结题特作出如下规定:第一,课题研究成果出版或发表时,皆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才能作为结题依据。第二,课题研究可以用专著或论文或调研报告形式结题。专著可以先出版再结题,也可以先结题再出版(须提供书稿清样和出版合同);论文必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调研报告必须符合规定的字数和要求。第三,项目成果须报送一式三份:已出版的专著报送原件三本;先结题再出版的专著,待专著出版后报送三本;调研报告和论文报送一式三份。第四,不同课题结题的具体要求为:重点项目。以专著形式结题的,报送或补报3本正式出版物;以学术论文形式结题的,须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须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或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须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以上);以调研报告形式结题的,字数不少于1.5万字,并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签批或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成果使用证明及成效证明材料。一般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