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一、岗位设置数量我院现有副教授41人,根据学校核定的空岗数,拟设置一级副教授岗位4个,二级副教授岗位10个。我院现有讲师22人,根据学校核定的空岗数,拟设置中级一级岗位5个,中级二级岗位2个。我院现有助教2人,根据学校核定的空岗数,拟设置一级助教岗位1个。我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含实验技术人员和图书管理人员)14人,其他专业技术的副高一级、二级由学校制定条件,全校共有空岗数副高一级6个,副高二级10个。其他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下由学院审定,根据学校核定的空岗数,拟设置中级一级1个,中级二级2个,初级一级1个。二、岗位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一)副教授聘用条件1.一级副教授岗位聘用条件(1)任副教授职务12年以上可申报一级副教授岗位;(2)任副教授职务满7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评选聘用到一级副教授岗位:(1)任现职以来主持省部级以上(包括省部级)科研课题;(2)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