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我校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赤峰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强化岗位,逐步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整体优化人员结构。(二)遵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校内各类人员收入分配水平,适度向教学、科研、服务一线倾斜,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增强学校人才竞争力。(三)绩效工资制度与现行校内分配制度有机结合,合理调控收入差距,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实现学校转型发展、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目标。(四)坚持“两级考核、自主分配”的原则,实行校、院(部、处)二级分配体制,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核拔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和教学管理需求,制订具体考核办法自主分配,着力提高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的效率。二、实施时间与范围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绩效工资制度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均可按规定参与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