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日元贷款人才培养项目研修工作规程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日双方签订的贷款协议和项目备忘录、财政部日元贷款人才培养项目工作规程(财金200619号)海南省财政厅日元贷款海南高校人才培养项目工作规程实施细则(琼财债函200715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充分发挥日元贷款人才培养项目对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发展的积极作用,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实施细则。第二条 海南大学日元贷款人才培养项目研修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包含教师赴日研修和聘请日本专家来校讲学两个子项目。第三条 本工作规程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项目。第二章 管理与实施机构第四条 人事处在省项目办的指导和校项目办的协助下负责本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做好教师赴日研修及和聘请日本专家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理工作,做好本项目的监理、跟踪、汇总等工作。第五条 计划财务处负责本项目的财务管理,做好本项目的预算、结算、项目财务档案存档,教师赴日研修和聘请日本专家的请款、报账、等工作。第六条 外事侨务处负责赴日研修人员出国手续的办理和聘请日本专家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