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起草说明一、电动车立法的必要性(一)推动电动自行车立法是形势所需,人民所盼。我省是电动自行车生产、使用大省,全省300多家企业年产电动自行车1000余万辆,占全国年产量的三分之一,全国第一辆电动自行车、行业2家上市公司均出自我省。目前。全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近4000万辆,另外还有大量非标准电动三、四轮车,这些车辆已成为广大群众交通出行和运输的重要工具,关系到全省电动车产业链以及家家户户的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二)推动电动自行车立法是重中之重,当务之急。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公安厅、经信委、工商局、质监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和管理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定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备案管理办法等等。但是,随着电动自行车生产、使用量的增加,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法律支撑不足、违规生产销售、安全意识薄弱、非标车管理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亟需制定地方性法规对电动自行车管理予以规范。(三)推动电动自行车立法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