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文本峡江县水利局二00九年十月第一章 总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促使各级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界定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科学配置执法职权,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有效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工作任务(一)规范水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行政执法活动的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领取、使用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不持上述“两证”,不得从事水行政执法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使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