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盛华龙矿业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黄米湾北段石膏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为满足办理采矿许可证需要,以及有效防止宁夏盐池县黄米湾北段石膏矿在矿山建设和开采期间发生地质灾害、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和减少土地损毁,确保因矿山开采导致的地质环境破坏和土地损毁得以有效的控制与恢复。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精神,宁夏盛华龙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宁夏总队编制了宁夏盛华龙矿业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黄米湾北段石膏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9年3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并予以通过,要求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2019年4月22日,编制单位将修改后的方案提交专家组长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并形成审查意见如下:一、宁夏盛华龙矿业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黄米湾北段石膏矿位于宁夏吴忠市盐池县中部的青山乡旺四滩行政村,行政区划属盐池县青山乡管辖。地理极值坐标范围为:东经1070327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