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多元录取制度、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规范研究生招生管理,更好地选拔具有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法律规定,以及西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及实施细则,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查。一、申请条件1、符合我校西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有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4、具备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限我校招生简章本专业规定语种)水平较高。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近五年,CET-6成绩425分或IELTS成绩 5.5分或TOFEL成绩 75分,或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其他证明。专业素养与科研能力突出者,若外语成绩达不到上述要求,须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