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受理业务规范手册1、事项基本信息(1)事项名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2)实施单位:儋州市消防救援支队(3)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2、受理(5)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6)受理条件按照公安部120号令,符合开业条件的予以审批,同意开业。(7)受理材料及材料要求(如下)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套)复印件(份/套)纸质/电子版是否必要,何种情况需提供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1、内容填写规范、齐全2、法人代表亲笔签字、盖章1必要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文件内容清晰、材料齐全1必要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文件内容清晰、材料齐全1必要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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