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技能人才职称补助项目实施细则为建立技能人才培养扶持机制,鼓励广大职工积极提高职业技能,加快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根据关于实施新一轮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人才“金种子”工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范围注册地与税收征管地均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区域范围的企业(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除外)。二、补助对象及标准1.凡在符合申报范围的企业内工作,通过国家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经评审合格通过后,当年度评审费用由区财政补贴50%。2.符合申报范围的各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申报工作,每申报成功一名中级职称奖励该企业人事部门100元,申报成功一名高级职称奖励该企业人事部门500元。三、补助申领程序1.取得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一年两次凭相关评审材料及票据至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度正式通知为准),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初审后报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审批;2.职称评定奖励发放,每年年底由单位人事部门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初审后报组织人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