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人社2015119号关于印发义乌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实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大学生见习实训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更高质量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义政发20151号)规定,现制定义乌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实训实施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0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印发义乌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实训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好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大学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41号)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更高质量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义政发2015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见习实训目的认定一批能提供一定数量岗位且具备相应带教条件的用人单位为义乌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以政府补贴的形式,鼓励大学生来义乌见习实训,积累职业经验,提高岗位技能,促进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