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中山市政府投资前期项目库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实现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17101号),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凡使用市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均应按本制度的规定,纳入政府投资前期项目库管理。本制度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按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前期项目库,包括预备项目库、储备项目库和新建项目库。预备项目库:项目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联合申报建设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进入预备项目库。项目入库后主要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工作。储备项目库:列入预备库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并通过市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后,转入储备项目库。入库后主要开展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征地拆迁等工作。新建项目库:从储备项目库中选取已完善相关前期工作,具备新开工条件的项目转入新建项目库,入库后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