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洛新快速通道改建工程 PPP 隧道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洛新交易【 2018】 091 号 采 购 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 八 年 六 月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PPP项目合同 . 21 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 . 22 第五章 评审方法 .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9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洛新快速通道改建工程 PPP 隧道工程项目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资格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 洛新快速通道改建工
2、程 PPP 隧道工程项目 投标。 2请你单位于(北京时间,下同) 2018 年 6 月 5日至 2018 年 6月 11 日 ,每日上午 8:30 时 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至 18:30 时,登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进行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 )点击“供应商登陆”,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 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26日 15时 0
3、0 分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为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 18 时 30 分(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回复确认。 6.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人和路 52 号 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 0379-67283600 招标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 27 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12 层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379-69936566 电子邮件: 4 第二章
4、 投标人须知 本表关于本次采购的具体资料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本表中没有涉及到的条款,仍以投标人须知的相应条款为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 0379-67283600 地 址: 洛阳市新安县人和路 52号 1.1.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花园路 27 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12 层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379-69936566 邮 箱: 1.1.3 项目名称 洛新快速通道改建工
5、程 PPP隧道工程项目 1.1.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1.5 采购需求 1、项目全生命周期: 18年(其中建设期 3年,运营期 15年)。 2、 资金来源:由中标人自筹资金。 3、投资概算:约 6.1 亿元,以新安县最终财政评审为准。 4、项目地点:新安县。 5、运作模式:拟采用 BOT 方式(建设 -运营 -移交)。 1.1.6 投标人 资格条件 同资格预审投标人资格要求 1.1.7 投标人 提出疑义的截止 时间 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 招标人 对 招标文件 予以澄清 。 5 1.1.8 招标控制价
6、合理利润率: 5.88% 征拆合理利润率: 5.88% 年度折现率: 5.9% 征拆年度折现率: 6.9% 1.1.9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1.2.0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 500000.00 元(人民币 伍拾万 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转账时需备注该项目的项目名称。 户名: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705027609200184477-000000003 开户行:工商银行新安支行 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注:投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以到账时间为准),
7、 开标时携带银行转账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由代理公司到交易中心财务科核验保证金到账情况,如果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后,不能参与开标,应向代理公司及招标人出具书面放弃函,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保证金退还程序: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由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 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由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退还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 3、保证金退还至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 4、退款时请携带银行出具的交纳保证金单据复印件( 加盖公章)、公司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是中标单位需出
8、示书面合同原件; 6 5、同一单位或者个人不能代办其他单位保证金退还手续。 1.2.1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社会资本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1)社会资本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且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 2)社会资本方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未能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项目协议的谈判及签署的; (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成交社会资本方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 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未按招标文件时间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社会资本方应
9、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4)社会资本方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1.2.2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 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 盖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凡要求“盖单位公章”的位置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2.3 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 份数 要求 正本 壹 份 、副本 陆 份, 电子版本 壹 份( U 盘 ) 1.2.4 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 的装订 要求 投标文件 的正本与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2.5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
10、名称: 投标人 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2018 年 6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前不得开启 1.2.6 递交 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18 年 6月 26 日 15时 00 分。 1.2.7 递交 投标文件 的地点 洛阳市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楼开标室 7 1.2.8 评标委员会 构成 评标委员会 由项目实施机 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 评标委员会 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评审专家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人数: 7人 ,其中业主代表 2人、专家 5人 。 ( 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财务专家和 1名法律专家、
11、公路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专家、公路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造价专家等 ) 1.2.9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人 1.2.10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各社会投资人在 投标 开始前可自行与 招标人 联系到项目现场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制作 投标文件 或签订合同所需的资料。 现场勘察地点:新安县。 1.2.11 履约担保 成交社会资本方(中标社会资本)应提供全生命周期履约担保: ( 1)成交社会资本方应在签订 PPP 项目合同后向项目实施机 构递交银行机构出具的建设期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整。 ( 2)成交社会资本方应在运营期开始前递交运
12、营期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整。递交运营期履约保函后退还建设期履约保函。 ( 3)成交社会资本方应在进入项目移交阶段前递交移交期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整。递 交移交期履约保函后退还运 营期履约保函。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其他 1、构成本 投标文件 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 投标文件 中有特别规定外,8 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 投标人 须知、 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
13、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投标邀请书、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社会投资人的投标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 无论 预审结果如何,资格 预审 投标文件 将不予退回 。 一、说明 1.总则 1.1 定义 1.1.1 项目采购是指政府为达成权利义务平衡、物有所值的 PPP 项目合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完成 PPP 项目识别和准备等前期工作后,依法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的过程。 1.1.2 社会资本方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
14、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542 号 文件规定的除外)。 1.1.3 项目实施机构,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1.1.4 全生命周期( Whole Life Cycle)是指项目从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的完整周期。 1.1.5 产出说明( Output Specification),是指项目建成后项目资产所应达到的经济、技术标准,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交付范围、标准和绩效水平等。 1.1.6 物有所值( Value For Money)是指一个组织(多指政府)运用其
15、可利用资源所 能获得的长期最大利益。 9 1.1.7 公共部门比较值( Public Sector Comparator, PSC),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政府采用传统采购模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全部成本的现值,主要包括建设运营净成本、可转移风险承担成本、自留风险承担成本和竞争性中立调整成本等。 1.1.8 使用者付费( User Charge),是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1.1.9 可行性缺口补助( Viability Gap Funding),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 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
16、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 1.1.10 政府付费( Government Payment),是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可用性付费( Availability Payment) 、使用量付费( Usage Payment) 和绩效付费( Performance Payment)。 政府付费的依据主要是设施可用性、产品和服务使用量和质量等要素。 1.1.11 运作方式 采用 建设 -运营 -移交( Build-Operate-Transfer, BOT) 。 1.2 PPP 项目采购须具备条件 1.2.1 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2.2 其它相关审批文件 1.3
17、 采购当事人 1.3.1 招标人是指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 PPP 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投标人是指接受采购邀请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的社会资本方。本项目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采购代理机构是受 PPP 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办理 PPP 项目采购事宜的集中采购机构及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合格的投标人 2.1 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以外,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18、财务会计制度; 10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542 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 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 4)被
19、责令停业的; (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3.招标范围 3.1 项目实施方案 3.1.1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项目运作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 交易结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4 采购方式选择: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全生命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本项目社会资本投资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本项目采购对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本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其他采购需求: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3.7 不可谈判的核心边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