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物)工程学院试卷批阅规范(试行) 试卷是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之一,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为规范试卷批阅工作,提高阅卷质量,在学校教务处试卷批阅规范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我院各类考试(考查)课程试卷的批阅。 二、试卷批阅要求 1、教师在批阅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阅。做到客观、公正,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现象。 2、统一命题考试的课程必须由各学院安排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采用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集体批阅;其他课程也应尽量组织教师集体阅卷或采用流水作业方式阅卷。 3、试卷中的所有试题均必须批阅。 4、批阅时必须使用红色钢笔、签字笔或红色圆珠笔。 5、试卷批阅的标记 (1)对于每道小题的批阅,完全正确的打 “”,完全错误的打 “”,否则打“乄”;有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用省略号标出;需要扣分的使用阿拉伯数字在右侧记负分,比如“5”。 (2)所有大题须在标题左侧标出得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