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2014年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博士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2014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精神,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 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认真核查考生的有效证件,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加强对考生全面素质特别是创新素质精神和能力的考核,以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里健康情况的考核。复试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力。每位考生面试20分钟,复试现场记录、评定成绩和评语,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80%。另外成立外语听说测试小组,安排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教师参加听说能力测试工作,对每位考生单独进行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其中背景提问1分钟,听段录音后陈述个人观点2分钟;主考提问双方交谈3分钟。英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