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厚植制造业强镇的产业优势,促进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万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打造“技能人才之都”的意见、塘厦镇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大力弘扬新时代“工匠精神”,对2018年1月1日后我镇获评为东莞市“首席技师”的高技能人才,镇财政给予资助奖励,鼓励“首席技师”开展技术创新和技艺传授。第三条 充分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对新设立“技师工作站”的企业给予配套资助,采取师带徒等方式传承技艺,培养人才。第二章 申请和办理第四条 资助标准(一)首席技师:镇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资助奖励,奖励期3年。(二)技师工作站:对我镇新设立的市级、省级、国家级技师工作站镇财政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第五条 申报资料(一)申报首席技师补贴需提交的资料:1、塘厦镇“首席技师”补贴申报表;2、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