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停车场登记备案办事指南大项编码NH16Z012小项编码无事项名称经营性停车场登记备案二级事项名称无三级事项名称无颁发的证件名称备案证明(在南海区经营性停车场登记备案表上盖章)颁发证件的有效期无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审批类型:备案法律效力:持工商执照,到辖区交通管理所备案。审批依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421号)审批条件无申请资料室内停车场提交以下申请资料:1.南海区经营性停车场登记备案表(原件3份,必选):2.停车场权属证明: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上述四者有一即可),停车场所有者与经营者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停车场租用合同或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必选);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必选);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必选);5.停车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必选); 6.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