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流程一、流程图工作程序 落实部门 工作内容1、 由棚改部门或购买主体确定棚改安置方式。2、 货币化安置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3、新建项目:盟市、旗县住建或棚改部门组织编制或委托承接主体编制具体实施的棚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盟市、旗县(市、区)财政局就购买服务事项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并向自治区级财政及金融机构提供评估结果。2、金融机构对申请棚改贷款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提供支持贷款条件文件清单。3、不同金融机构依据法律或其他规定的特殊文件。1、盟市、旗县(市、区)住建或棚改部门等购买主体报请同级政府同意后,依政府采购法确定采购方式,选定承接主体,2、确定的承接主体一般应同时经金融机构认可。1、盟市政府依法授权当地住建或棚改等符合条件的部门、单位、机构作为购买主体,开展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2、统一由盟市购买棚改服务的旗县(市、区)政府向盟市政府出具委托盟市购买主体购买棚改服务的文件,并承诺将购买棚改服务费用纳入未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支付。1、盟市组织旗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