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工作流程一、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接到产权单位提交的设备备案资料,经审核后报主管支队长审批。对符合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编号,分别在7个及30个工作日内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和备案牌。产权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手续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申请表;2、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起重设备制造许可证;4、产品合格证;5、制造监督检验证明;(2014年1月1日以后出厂产品不再提供)6、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7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8购置3年以上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近2年内检测单位出具的性能及安全装置检测报告。所提交资料应为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接到安装单位提交的设备安装(拆卸)告知资料,经审核后报主管支队长审批,支队长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向安装单位作出回复。办理告知时提交以下资料: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