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我县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做好气象灾害防御与处置工作,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西省抗旱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编制。1.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部门联动、协调有序。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