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细则 为了全面落实并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各项本科教学任务,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细则。一、培养计划1. 培养计划是高等学校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组织教学和管理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其内容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学习年限和学年编制、课程设置和学时(学分)分配、实习和实验安排、总学时(学分)数与每学期学时(学分)数要求、课外实践要求和其它因材施教计划等。2. 制订培养计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法;(2)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3)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4)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综合提高,有利于因材施教和学生个性培养;(5)合理设置课程门数,分配教学时间;(6)具有相对的统一性、稳定性和一定的灵活性。3. 培养计划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小组根据学校制订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制订,院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定、教务处审查通过,主管校长批准后印发执行。4. 培养计划制订后,基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