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项目单位申报项目类别的不同,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将备案项目电子版资料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具体资料要求如下:(一)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项目(不含专利补助项目和信息化应用项目)、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项目(不含服务项目)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2.企业基本情况表。3.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4.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扫描件(单纯购置设备的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不要求提供)。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扫描件(单纯购置设备的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不要求提供)。6.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7.新增主要设备表。8.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项目项下的各类项目需提交其申报条件第2项“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项目项下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属于新建、扩建标准厂房的,需由各县(市)区经信局提供入驻小型微型企业个数比率不低于80%的证明。9.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提供已投入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提供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银行贷款进账单)汇总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