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材料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外出科研(学习)协议书甲方:材料与化工学院 乙方:研究生导师 丙方:研究生为加强对学生校外科研(学习)的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外安全而有效地完成自己的科研任务的同时,能够认真且及时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相关环节,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学生在校外科研(学习)的安全以及个人培养计划的切实履行,达成如下协议:1、丙方应全面阅读并正确理解海南大学研究生处2010年5月版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文件汇编。明确外出科研学习需注意的事项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2、丙方必须得到甲、乙双方同意才能外出科研(学习)。3、丙方在离校前,应与学院、导师三方签订协议书,并提供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对丙方外出科研(学习)的知情书,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和学工办留下通讯方式,方能离开学校。4、丙方外出科研(学习)期间,乙方应全面关心其成长,至少每月与丙方交谈一次,丙方定期向乙方汇报在外学习、科研等有关情况。5、丙方外出科研(学习)期间,应与学院和班级保持紧密联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学院工作,认真、及时完成个人学习计划的社会实践、开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