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滘镇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合同书甲方:东莞市道滘镇社会事务局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经甲、乙两方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道滘镇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为甲方所辖镇内残疾人提供专业化服务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服务概要为东莞市道滘镇户籍并通过康复项目学员评估的16-59周岁的持证残疾人及其家属及非本地户籍并通过康复项目学员评估的16-45周岁的持证残疾人及其家属,提供各种形式的专业化、个性化、持续性的全面康复服务。二、服务群体服务对象30-35人(一)需要接受康复训练、职业训练、日间照料以及庇护就业服务的16岁或以上的残疾人士。(二)生活能够基本自理(经评估后,生活自理能力评估(ADL)在45分或以上的残疾人)(三) 经体检后,证明无传染性疾病的残疾人。(四) 精神健康情况稳定,没有严重的骚扰行为(精神病患者需经精防医生评定)。三、服务期限本合同分为两个阶段服务期,但两个阶段为延续性合同周期。整个服务周期从 年 月 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