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州营业部内勤人员管理办法及职责体系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更好落实保险公司州营业部(以下简称“公司”)各项人力资源制度,贯彻母公司的文化传承,规范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打造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特制定保险公司州营业部内勤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o第二条 公司的员工分为内勤管理类、销售类和代理制外勤三类。本原则与政策将作为公司内勤管理类的各项人力资 源管理政策、原则、制度的基础和依据。销售类和代理制外 勤将由单独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的组织保障第三条由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最终审批公司关于 组织架构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体系的设置及其 调整方案。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组织与职位管理、薪酬管 理、绩效管理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事宜的工作机构,负责公 司组织架构与职位体系、薪酬体系、绩效管理体系方案及相 关规定的制定与调整,承担组织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 效管理的具体工作,处理和维护日常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事 宜。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下同)是公司职位管 理、薪酬管理、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