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流程,、定级一、等级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 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计算机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 社会秩序、公 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分为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 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 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 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二、定级程序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下载专区附)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有主管部门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核批 准。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