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体育运动中心行政职责一、贯彻国家和省、市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拟定 全区体育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体育工作二、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三、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设置全区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的建设 和业余训练工作。四、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五、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和发展体 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和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 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六、参与拟定全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负责全区体育设施的筹建,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适时承办上级 体育竞赛。七、开发体育人才资源,制定全区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培训规划,培育和发展全区体育人才市场。八、负责全区体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