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阅读:54 时间:2007-4-28 10:25:17 编辑:millo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第三条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和监督管理工作。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其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申请的受理、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以及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登记事项的变更手续。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条件第四条经营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和法人单位设立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