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福慧达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 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 提高货币 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货币资金业务。第三条 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 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 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 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制订。第四条 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 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 面或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1. 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审批流程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 学合理;2. 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 对、清理应当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 执行;3. 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 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 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第五条 本制度所述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第二章 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第六条 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业务应严格按照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