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第二个问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及依据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建立什么样的所有制结构,确立什么样 的基本经济制度,我们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从计划经济时 期的公有制一统天下,到改革开放后,出现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 展的结局。党的十五大在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制结构改革经验的基础 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确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它 的根本依据是: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区别于资 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是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经济基础,也是 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依据二是,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社会 化生产程度还不高,发展还很不平衡,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 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依据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经济,都可以而且 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